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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装修补偿款怎么做帐?

编辑:通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7-21

答:收到的房屋装修补偿款我们可以分以下情形处理:

如果房屋已计入固定资产,那就冲减固定资产的原值。

如果是企业取得的出租方退回的房租费、装修费等,属于出租方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,提前解除合同向该企业支付的违约金、赔偿金。政府性拆迁一般为合同不可抗力事件,属免责条款。对于租金部分,若原记人“预收账款”则冲回“预收账款”,高于租金部分的应为补偿款,可记人“营业外收入”科目。

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应用指南》附录“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”中指出:“营业外收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人,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、债务重组利得、政府补助、盘盈利得、捐赠利得等。”因此,可以将该企业取得的该收人确认为营业外收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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